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开展“510人才培养工程”期满考核和第三期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仪征上汽赛克物流有限公司徐晨等5名第二期“510人才”服务业培养工程人才进行期满考核,以及江苏超达物流有限公司潘朝龙等5人第三期服务业“510人才”拟培育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日期: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公示电话:0514-83442288,电子邮箱:yz83421315@163.com,附:1、第二期“510人才”服务业人才考核名单附表1.xlsx2、第三期服务业“510人才”拟培育对象名单附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