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外及乡镇集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D级危房拆建审批工作规程的批复》(金府复〔2023〕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群众个人建房(拆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拟批建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申请人申请建房(拆建)一事影响您的合法利益,或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欺瞒行为,您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反映,同时,请您对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电话:0857-7241458金沙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危房拆建批前情况登记表时间:2024年12月2日编号姓名房屋地址建筑性质原有房屋情况审批结果拟批建房屋情况备注结构类型层数土地使用证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赵江鼓场街道太极社区红卫三组18号-1拆建砖混1F农村宅基地90.3886.0186.01不突破150㎡拆建砖混框架2F或局部2F90150㎡以内该户宅基地面积未超过200㎡,无需签订《自愿退让宅基地承诺书》2赵红鼓场街道太极社区红卫三组18号拆建砖混1F农村宅基地128.39128.39128.39不突破180㎡拆建砖混框架2F或局部2F128180㎡以内该户宅基地面积未超过200㎡,无需签订《自愿退让宅基地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