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龙门县2025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资金用于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的贴息,已被取消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即:某企业贴息额=某企业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利息发生额÷全市符合贴息条件的全部企业贷款利息总额×市财政贴息资金总额,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填报《2025年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需自愿进行网上申报,2.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申报材料,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入平台系统审核,申报企业向县主管部门递交贷款贴息纸质版材料,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好《2025年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汇总申报表》,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县评审意见核实的有效利息,(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以流动性资金贷款申请贴息的,附件:1.2025年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龙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日(联系人:曾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