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鹿城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温鹿科〔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2024年第三批科技创新券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内容企业(购买服务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6日前(含12月16日)登录浙江省科技大脑系统(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申请使用”、审批通过,并将技术服务(交易)合同、技术合同登记凭证、发票、转账凭证以及服务结果凭证(如查新报告、检验检测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上传到浙江省科技大脑系统,二、兑现方式我区发放的创新券统一采用企业兑现的方式,三、兑现申请材料1.《鹿城区创新券申请兑现承诺书》(见附件)一式两份,由企业(购买服务方)填写,2.当笔转账纳入研发费用的入账凭证照片打印件,除企业(购买服务方)购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不要求纳入研发费用,其他科技服务均应纳入研发费用,四、其他事项1、请各兑现单位务必关注鹿城区科技创新券工作钉钉群(群号:30293779),2、请各兑现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兑现申请材料送达我单位,4、企业购买软件开发类科技服务,需将所开发软件的软件登记测评报告上传浙江省科技大脑系统,0577-88201535电子信箱:ayd45@qq.com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附件:鹿城区创新券申请兑现承诺书.docx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