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地膜产品标准化,减少地膜在土壤残留,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3〕58号)和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广陵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扬广农〔2023〕89号)等文件精神,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实施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2024年1—2月,区农技中心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项目中新型地膜(第二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共采购加厚地膜23吨,根据区农技中心新型农膜推广会商会商定,经济开发区、头桥、李典、沙头镇农业部门开始组织区域内种植户进行预定,区农技中心根据乡镇农业部门提供的承包协议等信息对加厚地膜预定数量进行了审核,本次加厚地膜预定23吨,现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地膜使用种植户加厚地膜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请与区农技中心联系(联系人:殷朝珍,附件: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4年10月24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