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4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二、申报范围市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在余姚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的企业(组织),本届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的数量不超过5家,(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一年及以上(对农业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年限不作要求),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先进水平,四、申报材料(一)《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企业(组织)需按要求填写完整,申报企业(组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条款要求,报告着重体现组织在战略引领、管理创新、质量效益、持续改进上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制度、方法、过程、载体、成效和经验,申报企业(组织)需提供与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按顺序(1申报表、2组织简介、3自我评价报告)合并软封面装订成册,五、有关要求(一)请各申报企业(组织)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2024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组织)汇总表》(附件2)报市评审办,市评审办不逾期接收任何申报或修改补充材料,(二)申报企业(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名称变更或因兼并、重组等致使组织结构、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附件:1.2024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2.2024年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组织)汇总表.doc余姚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