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实施细则》(内工信节综字〔2019〕4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4〕181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盟市工信局初审、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审查、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公布符合申报条件的第四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盟市工信局要会同税务部门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发现评价报告数据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及时提请自治区工信厅按《实施细则》规定将第三方评价机构从推荐名单中删除,二、各盟市工信局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工业固体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并对照《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2019年版)》,《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设备目录(2023年版)》确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推动企业对接第三方评价机构,督促第三方评价机构公平公正开展评价工作,三、各评价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评价工作,科学高效地服务自治区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推荐名单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