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二、组织方式(一)征集大企业需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有“发榜”意愿的大企业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可通过两个渠道报送:一是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联系的大企业,二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联系的大企业,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见附件2),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开展“揭榜”“发榜”工作为契机,100804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