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现将《包头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试点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2024年4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包头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试点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一般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0%、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三)培育工业数字化重点项目6.支持链主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级平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级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公共服务型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5%、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关键设备及软硬件投资额的20%、数字车间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能工厂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