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根据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大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园区征集符合大连老字号认定条件的企业,具体要求如下:一、认定条件1.在大连高新区依法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品牌创立时间3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5年(含)以上;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大连地域文化特征,品牌信誉良好;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4.依法拥有对应的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5.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7.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8.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二、参与办法有意愿申报大连老字号的企业,须向大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需对前述认定条件提供品牌历史、文化传承、商标权利、经营情况、社会评价的证明文件,市商务局向大连老字号企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包括但不限于:1.大连老字号申报表,2.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联系人:张裕联系电话:0411-84821216附件:大连老字号申报书.docx大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