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求助信息发布和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服务的网络平台,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不得对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捐助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不得从事求助信息发布和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国务院民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其运营主体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公布后五日内,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公布后,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公布后,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在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捐助人同意平台规则以及捐助资金使用、退回等约定后,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明确告知求助人、信息发布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要求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提交下列求助信息和相关材料:(一)求助人、信息发布人的身份信息,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营主体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报告,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发现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第十六条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每个求助人相关的资金筹集、拨付、使用、退回等信息,第二十条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捐助人,国务院民政部门加强对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