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校院所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程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三)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探索“权益让渡”转化方式,(省委金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打造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六)深化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和激励机制改革,(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高水平技术经理人作用发挥机制,(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平台(八)高标准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依托山东科技大市场建立高校院所“可转化成果数据库”和企业“科技成果需求库”,(省科技厅负责)五、大力支持科技人才转化成果(十)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鼓励科技人才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十二)鼓励优先采购创新产品,(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优化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激励机制(十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