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潍坊生态环境保护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提升、优化青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和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编制了《青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青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草案)》科学性、可实施性,现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8日,为期30日,二、公众意见提交途径:电子邮箱:qzsxzzfjfzk@wf.shandong.cn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驼山南路5433号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青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意见建议”)附件:《青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草案)》附件下载:青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