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全省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提升全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质效,现就2024年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完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完善内容请137家实验室根据建设和科研工作实际情况,从凝练主攻方向、强化资源整合、深化学科交叉、优化科研团队、提升核心能力等方面,聚焦加快建设创新浙江、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小切口、真问题、大创新”凝练主攻方向,实验室按照主攻方向和科研任务设置研究单元,聚焦主攻方向和科研任务,完善后的目标任务和成果须高于申报时所填内容,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主攻方向进行协同创新,实验室建设单位(含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已达3家的原则上不得增加或者变更建设单位,未达到3家的可根据建设需要增加共建单位,三、有关要求请于12月3日—12月30日17:00登录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网址:https://one.kjt.zj.gov.cn/pis/login2.html)完善申报材料,技术咨询:0571-85118011、85111186业务咨询:0571-85058958、87054022附件:1.2024年待完善全省重点实验室清单.docx附件:2.全省重点实验室完善内容对照表.docx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