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珠府〔2022〕29号)和《关于印发<金湾区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管理实施细则><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职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金教人〔2023〕13号)有关要求,为吸引和留住我区幼儿园优秀保教人才,稳定教职工队伍,鼓励教师继续躬耕教坛,经个人申请、资料审核,拟同意发放2023-2024学年金湾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现对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9日,各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实名向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反映,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东珠路19号6楼602室邮编:519090电话:0756-72622502023-2024学年金湾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xlsx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2024年11月27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