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德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通告来源: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发布时间:2024-11-2919:52《德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自2024年12月1日起,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将不再受理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业务申请,2.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人,应当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置,并接受天衢新区城管分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特此通告,咨询电话:天衢新区城管分局一大队(长河街道天衢路以北):0534-8010370二大队(宋官屯街道天衢路以北):0534-2182959三大队(长河街道天衢路以南):0534-8010798四大队(宋官屯街道天衢路以南):0534-2561235五大队(袁桥镇):0534-2763285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0534-2236722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