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平南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未有农业经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5日18:00,另外对方案的申报材料明确如下:1.项目申报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开户银行复印件,5.联农带农佐证材料:联农带农协议(合同、方案)、受益脱贫户、监测对象名单(含联系方式、所在村、带动方式、受益金额等)、受益佐证材料(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凭证、分红或者工资发放记录、收购农产品、技术培训、租地材料等),联农带农方式(不少于3种)、联农带农成效等材料,6.申报项目投入资金的依据(如正式发票、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扶持申报项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报名时间以提交齐全的申报纸质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5楼503室登记为准,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积极动员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附件:平南县2024年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书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于平南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docx附件:平南县2024年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书.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