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26号)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13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发现公示内容和被公示参保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有权向公示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举报人如实反映被公示参保单位的情况受法律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电话:12333,单位举报电话:0777-2858718,企业须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四项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支付前将再次校验用人单位信息,如为严重失信企业、受环保处罚企业、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将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附件:钦州市市本级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2024年第四批)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11月27日附件:钦州市市本级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2024年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