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可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出口退税,一起来了解云南省启运港退税政策↓↓↓什么是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海关部门会生成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云南省相关离境港、启运港(一)离境港云南省磨憨铁路口岸(二)启运港云南省昆明王家营西站政策适用条件(一)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运输企业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三)危险品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退税办理流程(一)启运地海关依出口企业申请,对从启运港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二)海关总署按日将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启运港退税标识)通过电子口岸传输给税务总局,(三)出口企业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启运港退税备案,根据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信息、税务总局清分的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信息和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五)启运港启运的出口货物自离境港实际离境后,海关总署按日将正常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总局按日将已退税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反馈海关总署,上述不再出口货物如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对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但自启运日起超过2个月仍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