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紧扣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负责围绕特色产业、民生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任务,制定并落实《县(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年度重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各县(区)科技局按照《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2〕5号)和《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0〕5号)规定,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由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和县(区)财政科技资金共同出资支持,申报主体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模块,各县(区)科技局对本县(区)申报的项目开展线上审核与实地核查,重点开展以下内容审核:(1)对已经大面积推广的科技成果、成果权属不明晰的项目不予支持,(2)同一科技成果已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支持的,(3)正在执行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县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只能主持1项,四、有关要求各县(区)科技局要提前谋划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重点任务,五、联系方式项目咨询:李思颖0951-5018017于浩0951-5032832技术支持: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0951-5011204附件:1.XX县(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提纲2.2025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推荐清单3.2025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拟立项清单4.2025年自治区重点预算绩效目标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