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已对昌东镇人社所、麻丘镇人社所、艾溪湖管理处人社所、鲤鱼洲管理处人社所申报的胡全斌等5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补贴标准:以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拟同意给予社保补贴,(详细见附件)现将社保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8287087,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公示名单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1日2024年第三季度第五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及享受金额序号姓名就业形式本次发放补贴金额应补贴月份本次补贴月份1胡全斌灵活就业1464养老补贴07-09月32李慎云灵活就业2273.81养老补贴07-09月33陶金平灵活就业2201.81养老补贴07-09月34万良明灵活就业2201.81养老补贴07-09月35许海彬自主创业2570.72养老补贴04-06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