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科高〔2018〕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2024年拟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详见附件)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清楚描述该企业存在的不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理由,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异议受理单位: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省科技厅高新处(邮编:350003),福建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电话:0591-87865186,福建省科技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87861959,联系电话:0591-83778967,附件:福建省2024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代章)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