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阳市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我市辽宁省(第二批),朝阳市、县(第一批)三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朝民函〔2024〕66号)要求,经会同相关部门并组织专家评估和评审论证,拟将双塔区下列地名申报为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辽宁省(第二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名单1.双塔区(行政区划类地名)2.赵尚志纪念馆(红色文化类地名)3.慕容街(街巷类地名)4.凤凰山(自然地理实体类地名)朝阳市(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名单1.朝阳北塔(历史文化类地名)2.朝阳南塔(历史文化类地名)特此公示,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2024年11月28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