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16〕126号)文件要求,经过县区初审、书面复审、实地复核等程序,拟认定庄家7文化创意园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2786809邮箱:srsjbgs@zhaoqing.gov.cn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2号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