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龙湖区淮河路南侧集体土地征收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龙祥街道夏桂埔经济联合社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现状为:龙祥街道夏桂埔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10.2657公顷(153.9855亩),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2024〕12号)的规定,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根据《广东省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文件规定,具体情况为:该项目拟征收龙祥街道夏桂埔经济联合社10.2657公顷,其中135.8955亩(夏桂埔经济联合社135.8955亩)按平均征收农用地综合区片地价17.35万元/亩的25%的比例计提,18.0900亩属于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返拨作为留用地使用(夏桂埔经济联合社18.0900亩),被征收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的,七、其他事项办理补偿登记期限、申请听证事项、不办理补偿登记的后果以及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不少于30日),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经济联合社【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居委会】(联系人:纪培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4年12月27日)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签名意见向我区反馈,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附件:汕头市龙湖区2024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附图.pdf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