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印发实施《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推动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区内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且相应规划经审批同意、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配套集中治理设施且运行稳定的工业园区和集聚区,实现集中治污的建设项目可以纳入“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范围,调整项目环评等级,精简环评报告内容,对于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9个工作日便可取得环评批复,这将极大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环评审批提速的同时,南海区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服务,落实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全过程服务,将持续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一园一策”引导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