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和《关于支持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境外参展和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2023年4-12月境外参展项目)3801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电话:0769-22995396、22806513、22888290附件: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2023年4-12月境外参展项目)初审公示表.xls东莞市商务局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