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24〕90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38号)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24年11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