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5家就业见习基地年度考核合格的公告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19〕1号)文件精神和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2024年第37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同意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5家就业见习基地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公告如下:于2024年11月对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屯昌县屯城镇吉安伟才幼儿园、屯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屯昌县屯城镇爱贝尔幼儿园、屯昌县屯城镇伊索幼儿园共5家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得分为: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90分,等级优秀,屯昌县屯城镇吉安伟才幼儿园76分,等级良好,等级优秀,屯昌县屯城镇爱贝尔幼儿园78分,等级良好,屯昌县屯城镇伊索幼儿园76分,等级良好,5家就业见习基地均合格,拟同意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