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我城区依法组织完成水利普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现将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一、划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4号)、《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利普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报送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97号)等文件,二、划定标准(一)有堤防河道(含湖泊、水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一二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20至50米;三四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15至30米;四级以下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8至15米,可将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相连地域30至50米划定为堤防安全保护区,有防洪规划的河道,按照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岸线、治导线或者规划两岸堤防走线之间的行洪区域、堤基地和护堤地确定;无防洪规划的河道,(三)有相关成果河道,河道内的水库、水闸、泵站、水文监测站、桥梁、码头、枢纽工程等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划定,三、公告内容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