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市科成发【2022】2号),经公开询价和比价评估,拟将2022年度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责任期考核工作委托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组织实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递交市科技局,单位异议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个人异议的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合作处0572-2667123通讯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D座202室邮编:313000监督电话:局机关纪委0572-2662797驻局纪检监察组0572-2151529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29日3967886-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