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11月27日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评审会议审议,拟对宁波市创业风险分担保险(“创业保”)项目予以立项,拟对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延长保护期一年,根据《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甬保试办﹝2021﹞2号)文件要求,现对相关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受理时间为9:00-11:30和14:00-17:30,3.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联系单位:宁波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720室,附件:1.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拟立项名单2.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拟延长保护期名单宁波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1月28日附件1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拟立项名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机构立项情况拟设保护期2024年第1号(总第24号)宁波市创业风险分担保险(“创业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拟立项三年附件2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拟延长保护期名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延长保护期情况拟延长保护期2024年第2号(总第19号)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拟延长一年关于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2024年第一批)拟立项及考评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