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上级驻石各单位、市属有关国有企业:《石狮市进一步支持校园服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2024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石狮市进一步支持校园服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推进校园服饰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开展石狮市校园服饰重点企业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三)提升校服专业市场,下同)含税购置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校园服饰规上企业(指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按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予以补助,按5万元/项予以补助(单家单位每年最多补助4项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七)注重发展创意设计,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三、多方推进市场开拓(八)鼓励参加招投标业务,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九)规范校服选用采购,鼓励我市校园服饰企业在符合校服采购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给予每个标准展位展位费(不含税)5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附则(十一)除校园服饰外的其他职业装产业(含制服、工装等)扶持政策可参照本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