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的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查,下列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监督电话:22838321联系人:陈小姐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名单序号所属社区(村)姓名类别1中山市小榄镇同乐社区张秀月大龄失业人员2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麦就福大龄失业人员3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何永康大龄失业人员4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何敏莉大龄失业人员5中山市小榄镇东城社区刘伟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6中山市小榄镇东城社区刘志福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榄分局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