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25号),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答辩准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答辩时间和地点时间:12月5日,各企业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二、答辩流程(一)企业通过PPT文件进行介绍,时间8分钟,(二)专家提问,时间4分钟,三、答辩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行业地位与优势,(三)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四)技术储备、在研产品及其创新优势,四、其他事项(一)请务必将答辩材料(PPT文件)于12月4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zssgxk@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采用“企业名称+创新标杆答辩”格式,(二)请于12月3日下午5点前扫描二维码提交参加答辩人员信息和车牌信息,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卢瑞强联系电话:88303920附件:2024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答辩安排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28日附件:1.附件:2024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答辩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