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粤南澳渔12003号渔船,《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证书号:4405230190323)和《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证书号:(粤南澳)船登(籍)(2019)HY-100047号)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现对粤南澳渔12003船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予以注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期60日,自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月25日止,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须在有效期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如无异议或未在公告有效期内按要求提出的,公告期满,注销生效,联系电话:0754-86802530,地址:南澳县后宅镇前江码头港口管理局1楼,南澳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