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现将《汕头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一、工作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遴选发布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各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培育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的绿色制造储备库情况,三、创建程序近3年存在《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企业、园区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各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申报文件要求、企业和园区申报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绿色制造名单标准体系组织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将市级绿色制造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公布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同时列为市级绿色制造名单,通过各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的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拟申报省级绿色制造的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于规定期限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评价报告(当年已根据《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除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创建成效进行持续跟踪和研究分析,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存在《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况的,五、其他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发布各年度或批次绿色工厂培育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