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4]127号)文件精神,经省市及凌源市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及申报材料审核,拟对以下13家限额以上单位发放奖励资金,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对支持项目存有异议,可于12月4日前向凌源市商务局商贸运行指导科反映,联系电话:0421—6767015,拟获得奖励资金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奖励金额1凌源市恒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5万元2凌源恋家超市有限公司5万元3凌源市立信商贸有限公司5万元4凌源星河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5凌源市天龙石化制品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6凌源市六陆锦凌加油站5万元7凌源滨河会务中心5万元8凌源市成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5万元9凌源市龙回首饭店5万元10凌源市原味楼地道凌源店5万元11凌源市徐记菜馆5万元12凌源国际酒店有限公司5万元13凌源市华益超市双圆店5万元凌源市商务局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