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立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立方式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条件控制、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实行备案管理,二、设立条件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三、设立程序新设基地按照单位自主申报,省人社厅核查设立的程序开展(中央在鄂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中下列事项必须提供佐证材料:企业资质、可担任合作导师的全职科研人员社保证明、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意向证明、为博士后提供的科研保障及薪酬待遇等,并填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立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市州人社部门要认真把握基地设立条件,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设立条件、材料真实准确,对符合新设基地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设立并公布,对不符合新设基地条件或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单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工作,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基地,省博管办对当年新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7-86656676电子邮箱:z86656653@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省人社厅专技处附件:1.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申请表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立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3.各地新设基地工作管理人员通讯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