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钟山县有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钟山县有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擦亮钟山县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金字招牌”,第二章扶持对象及标准第七条在钟山县行政区内的市场主体计划申请有机产业发展扶持的,在进行有机产品认证时需到县市场监管局提交认证申请备案,第八条市场主体到县市场监管局提交认证申请备案时,第九条有机产品生产基地认证规模符合本办法扶持标准的基地,(三)有机水果认证生产规模需50亩以上,第十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有机认证扶持工作,第十一条申请有机认证扶持的市场主体有机产品生产基地为续证的,第三章资金来源及扶持流程第十三条自然年内因存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违反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定而被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证书、环保不达标等情况被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处罚的,第十四条县市场监管局每年3月前核查本年度符合条件的申请有机认证扶持的市场主体,第十五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第三方认证公司开展本年度有机认证扶持工作,第十六条获有机认证扶持的市场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机产品相关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七条在有机认证扶持申请过程中采取篡改、伪造等骗取有机认证扶持的市场主体,附件:1.钟山县有机认证扶持备案表2.钟山县有机生产企业承诺书附件1钟山县有机认证扶持备案表企业名称:(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电话办公地址邮编业务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公司电子邮箱办公电话其它许可证件证件编号有机认证(转换)时间有机认证(转换)类别认证项目所在地详址认证产品详情产品名称:产品描述:生产规模(面积或产量等):有机产业生产概况乡镇政府意见盖章年月日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场监管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钟山县有机生产企业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所进行有机生产的基地及产品严格按照《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19630-2019)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有机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来实施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