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根据《马鞍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马交〔2023〕166号)文件要求,对照具体考核细则,从行业管理报备、行业管理落实、运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路面管理等方面对市区3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首次开展了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1、马鞍山短途使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小遛共享),得分为732分,考核等级为A,2、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即哈啰出行),得分为694,考核等级为B,3、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即美团出行),得分为660,考核等级为B,请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高度重视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出行和安全骑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