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办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了2023年度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现将2023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被公示的企业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2日17:00前书面反馈,逾期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池州市长江北路68号邮编:247100电话:0566-2126863传真:0566-2125563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4年2月19日附件1:2023年池州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对象考核指标得分考核等级行业管理报备行业管理落实城市管理部门监管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社会评价车辆管理加分项总分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电动车)998554261489029035962A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青桔)9880482324680283.750867.75A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自行车)70.370422034470276.250775.5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