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规〔2022〕2号)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含三县一区)14家出租汽车企业开展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初评等级结果公示如下: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马鞍山长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白出租车分公司考核分数:874分初评等级:AAA2、马鞍山市华风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考核分数:807分初评等级:AA3、马鞍山市蓝天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分数:840分初评等级:AA4、马鞍山市中大出租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考核分数:821分初评等级:AA5、马鞍山市城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考核分数:839分初评等级:AA6、马鞍山市交通出租汽车服务中心考核分数:806分初评等级:AA7、和县瑞峰出租车有限公司考核分数:803分初评等级:AA8、和县宏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考核分数:801分初评等级:AA9、含山县彩虹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分数:748分初评等级:AA10、含山县宏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分数:752分初评等级:AA11、马鞍山市博望天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考核分数:630分初评等级:A12、马鞍山长运巴士有限公司考核分数:812分初评等级:AA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1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分数:843分初评等级:AA14、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考核分数:806分初评等级:AA本公示自即日起为期10天(2024年5月20至5月29日),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