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工作举措,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和《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转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以下符合2024年东川区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政策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二、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或放弃的单位请尽快与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否则视为已知晓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用途并同意确认领取稳岗返还资金,联系电话:0871-62138526附件: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资金确认和使用公告名单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