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兵财社〔2018〕120号)要求,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对符合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条件的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基干民兵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根据申报情况,现将享受补贴人员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02-2566206附件:2024年8-10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2023-2024年师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示表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