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建筑面积31218.90平方米,调整的内容:1、单体1#信息技术产业车间,建筑高度由41.5M变更为46.85M;层数由11层变更为12层,建筑高度由41.5M变更为46.85M,建筑高度由23.8M变更为23.95M,建筑面积由2563.5㎡调整为2596.04㎡,建筑高度由23.8M变更为23.95M,建筑面积由2581.38㎡调整为2596.04㎡,建筑高度由17M变更为16.15M,变更前变更后增加面积总建筑面积(㎡)31218.931707.73488.83地上建筑面积(㎡)29333.5329761.24427.71地下面积(㎡)1885.371946.4961.12计容面积(㎡)29333.5329761.24427.71本次申请变更总建筑面积由31218.9平方米(地上面积29333.53平方米,变更为31707.73平方米(地上面积29761.24平方米,地下面积增加61.12平方米,公示意见反馈方式:①电子邮箱请发送到544166528@qq.com;②书面意见请邮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四街康佳基地项目部,邮编:570000;③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美安生态科技新城(新总部经济区4号楼)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进行咨询,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