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通知如下:一、新申报入库申报企业应为2014年1月1日之后,并达到下列标准:雏鹰企业:形成企业自主申请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1件(含)以上,瞪羚企业:形成企业自主申请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1件(含)以上,估值以2022年1月1日(含)后社会资本进入企业的投资额度和占股权比例进行核算,独角兽培育企业:形成企业自主申请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5件(含)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10件(含)以上〕,上述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标准中的“I类知识产权”仅指企业自主申报并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或企业股东将自己申报并获得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转让给企业,新申报企业填写《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I类知识产权复印件、高企证书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估值报告等,申报独角兽培育企业的还需提供2022-2023年累计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I类知识产权复印件、高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2.已入库申报升级的企业需按照新申报企业的要求提供申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2024年度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2024年度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复审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扫描件报送至南通市科技局高新处,企业申报材料、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审核表、推荐汇总表等纸质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联系人:张雯电话:55018902邮箱:gxc.kjj@nantong.gov.cn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市产研院1号楼315室附件:1.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书2.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复审申报书3.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审核表4.2024年度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5.2024年度南通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复审推荐汇总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2024年11月27日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