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部经济有关工作部署,经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审定,本批拟认定1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我市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企业进行监督,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函等方式向福州市发改委反映,来电、来函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匿名不予受理),福州市发改委负责保护诉求者的信息安全,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801室联系电话:0591-83615359附件:福州市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