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强化各种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可用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宣传政府就业创业政策,对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县以下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供的就业创业服务实绩,从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我局通过樱花园、舜都广场、舜帝山森林公园、滨河公园、柳园、舜都大道十字口户外大屏幕轮播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此项宣传费用60000元,拟从就业资金和县级补助资金中各支出50%,即各支出30000元,请给予支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人社局办公室(0359)8023226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