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2号)《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3〕73号)《宜宾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宜宾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宜就领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按照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等程序,拟对2名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申请人员的真实情况等方面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附件:高县2024年第四批创业补贴人员名单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5日(撰稿人:赵小瑜,审核人:周华,审签人:王顺才。